研究方向管理实施细则

研究方向管理实施细则


1.吉林省酿造技术科技创新中心按研究方向下达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进行建设、管理和考核,目前共设置四个研究方向。

2.各研究方向设负责人1名。研究方向负责人由室务会聘任,负责本方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吉林省酿造技术科技创新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各研究方向整合本方向的优势资源,以大课题或相近研究领域组建研究团队(或项目组),推进本研究方向高水平科研和创新团队建设。

4.各研究方向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本方向的年度研究计划和目标,定期检查各项目组的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向吉林省酿造技术科技创新中心提交本方向年度科研工作总结报告,推荐本方向的代表性成果。

5.各研究方向的固定研究人员和流动研究人员必须明确各自所属课题组,研究工作必须结合所属课题组的总体研究方向和计划。

6.研究方向内科研用房的调配、管理使用方案,由研究方向负责人报室务会审批,办公室备案。

7.分布在各研究方向内的实验室固定资产,在实验室的统一管理下由各方向的技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8.研究方向应及时向室务会反映科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汇报。研究方向应积极落实室务会的各项决定。

9.根据情况需要,实验室从运行费中给予各研究方向一定的日常运行经费支持,由研究方向负责人掌握使用。同时,实施各研究方向管理工作奖励措施。

10.本细则由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吉林省酿造技术科技创新中心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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